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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结束 公示编号 GS-2026-0003

海河镇四长线西侧、阜中村党群服务中心北侧地块一、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

发布日期 2026-03-10  ·  公示期 2026-03-10 至 2026-03-24
项目名称
海河镇四长线西侧、阜中村党群服务中心北侧地块一、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
地块位置
地块位于射阳县海河镇阜中村境内,本次调查范围为东至四长线以西约60米,南至阜中党群服务中心以北约45米,西至农田,北至居民区
规划用途及代码
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(以属地规划文件为准)
用途变更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、《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》(自然资发〔2023〕234号)及属地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文件
报告编制单位
盐城市瑞地勘测有限公司
公示期限
2026-03-10 至 2026-03-24(14 天)
当前状态
公示已结束(归档保留)

公示依据

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: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、《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》(自然资发〔2023〕234号)及属地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文件,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(以属地规划文件为准)。

地块历史与环境概况

海河镇四长线西侧、阜中村党群服务中心北侧地块一、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
按照《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》的通知(自然资发〔2023〕234号)、《射阳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》,本次调查地块规划性质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,代码:0704。
海河镇四长线西侧、阜中村党群服务中心北侧地块一、地块二地块(以下简称“调查地块”)位于射阳县海河镇阜中村境内,本次调查范围为东至四长线以西约60米,南至阜中党群服务中心以北约45米,西至农田,北至居民区。划分为两个调查地块,其中海河镇四长线西侧、阜中村党群服务中心北侧地块一(以下简称“地块一”)面积面积为6514平方米(合9.771亩),海河镇四长线西侧、阜中村党群服务中心北侧地块二(以下简称“地块二”)面积面积为5315平方米(合7.9725亩),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1829平方米(合17.7435亩)。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为农用地,现状为耕地、干沟,种植的农作物为小麦,后期规划为海河镇阜中村新社区公共服务和附属配套设施工程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:120° 01991,33° 78825。
根据历史影像资料等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。地块周边500m区域内主要为居民区、农田、自然景观及企业。周边涉及企业为西侧射阳县德陆米厂、射阳县天彩粮食加工厂,西北侧中牧华罗射阳中转库,北侧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射阳阜中加油站,以上企业的营运经分析对调查地块不构成影响,在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排放情况,也不存在化工、焦化、电镀等重污染性企业。因此调查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。
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、相互印证。调查结果表明: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,无工业固废储存、地下储罐、地下输送管道,地块内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。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。综合以上资料,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。地块可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,调查活动结束。

调查方法与结论

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、相互印证。调查结果表明: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,无工业固废储存、地下储罐、地下输送管道,地块内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。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。综合以上资料,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。地块可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,调查活动结束。

现将上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内容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 2026年3月10日 至 2026年3月24日(14 天)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可通过本页反馈渠道提出意见。反馈意见请说明具体事项、理由及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